冠通期货江苏分公司因内控缺陷被责令改正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分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 江苏 分公司 期货 冠通 冠通期货 2025-10-27 14:28 4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三、部分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员工,向客户或其他群体,发送期货资讯信息、行情分析、交易建议。 江苏 分公司 期货 冠通 冠通期货 2025-10-27 10:11 4